通常情况下,市民如果乘坐出租车发生意外事故,可以向经营出租车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索赔。那如果乘坐的是网约车呢?最近,南京市民苏女士在搭乘优步专车上班途中,不幸遭遇车祸,受伤严重。由于事故责任迟迟不能认定,苏女士无法获得赔偿。面对一天数万元的治疗费用,他们一家陷入困境。那么,在此类交通事故中,互联网专车平台是否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呢?
叫来专车去上班
发生事故无法先行赔付
7月7号中午,南京市民苏女士通过优步软件叫格拉茨球员在训练中遭遇意外受伤了一辆大众轿车去上班,结果,车子行驶到江宁区万泰路与天行路交叉口时,与一辆凯迪拉克轿车相撞,事故造成苏女士重度颅脑外伤、脾脏破裂,全身多处骨折等,至今还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
苏女士的弟弟告诉记者,因为交警部门对事故车辆检测需要20个工作日,事故责任认定书迟迟不能下来。因为没有事故责任认定书,大众车主、凯迪拉克车主以及优步公司,都表示无法先行赔付,面对巨额的治疗费用,一家人陷入困境。
苏女士弟弟格拉茨球员在训练中遭遇意外受伤:“责任还没认定下来,没人肯管。因为现在一直在这个重症监护室,一天要一两万,实在是没有办法,愁死了格拉茨球员在训练中遭遇意外受伤我开云体育官网们家人。无论哪一方,只要拿出钱,先拯救我姐就好了。”
优步:责任不在我们
律师:确实如此
7月12号,江苏新闻广播关注后,优步公司南京市场经理张大为在节目中表示,他们会尽快处理。当天下午,优步给出了应急方案。
张大为:“在本周之内,我们会给受伤乘客先提供10万块钱的治疗费,以解决她的燃眉之急先治疗。后期的话等这个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这10万块钱会从她相应的保险赔付里面扣除。”
张大为表示,优步给每位乘客都购买了人身意外险。出了事故后,乘客通过商业保险获得相应的赔付。不过,优步方面同时强调,他们只是信息服务提供方,在这起事故中,他们是没有责任的。
张大为:“我们是提供一种交通信息服务。我们不是造成这个事故的原因,也没有说因为我们造成了乘客的受伤。那现在乘客受伤了,我们会根据她的那个人身意外保险,给她进行一些赔付,但这个赔付的话,并不意味着我们要承担什么责任。就是说在这个里面,我们并没有过错。”
通常情况下,市民如果乘坐出租车发生意外事故,经营出租车的单位或个人作为承运人,乘客可以直接向他们索赔,先行获得部分费用用于治疗。而在这起事故中,优步却表示自己没有责任,是这样吗?
记者随后咨询了律师。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夏磊分析,在这起事故中,如果苏女士与优步公司是一种客运合同关系,优步公司当然要承担相应责任。但优步公司将自身定性为信息中介,那么实际承运人就是大众车主。这时候优步公司确实可以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夏磊:“因为优步只是一个网约车的平台,实际上你是通过它找到了承运人,就好像你通过淘宝找到了商家一样。不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淘宝对商家要承担连带责任。但目前却没有法律规定说,这个网约车平台不管是滴滴还是优步,要对这承运人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网约车平台到底定性是信息中介还是承运人之一,目前相关主管部门还没有明确规定,由此带来的纠纷案例也不在少数。从现实纠纷案例看,由于网约车平台拒绝认可其承运人的主体责任,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单纯依靠商业保险,驾驶员和乘客的权益可能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
对此,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顾大松呼吁,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出台政策,明确网约车平台的性质,明确其是否要作为承运人,承担相应责任。
顾大松:“按照美国的模式,只不过是把它作为无车承运人。它有义务对司机进行审核,对车辆进行检测等。实际上就相当于让它承担一种承运人责任。但现在我们就是政策没有明朗。就是现在没有这样的政策,你让它(网约车平台)承担这样的责任,它也不愿意。现在你平台比较大,那么可以建立先行赔付基金。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不管是国家层面还是地方层面,针对不同类型的网约车,应该逐渐地出台政策来明朗,推动问题的更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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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L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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